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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借款与挪用公款有什么区別
释义
    一、借款与挪用公款有什么区別
    借款与挪用公款的区别为:借款行为人一般是单位的负责人或其他主管财务人员,以上人员对内有经营决策权、公共财产支配权,对外有代表单位进行民事活动的资格,而挪用公款则一般是个人决定的;借款都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如一般经过批准),办理一定的手续,而挪用公款是擅自动用公款的行为,一般不需办理何种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二、挪用公款追诉期是多长时间
    挪用公款犯罪,因数额的不同,量刑的起点有差异,追诉期是不一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三、挪用公款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
    1.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
    2.客体为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和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
    3.主观上行为人具有行为的故意;
    4.客观上行为人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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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2:0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