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结算怎么结算 |
释义 | 一、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结算怎么结算 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结算的方式:根据用人单位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的情况确定用人单位内部的浮动费率档次,计算得出用人单位的缴费费率。浮动费率是一至三年浮动一次,上浮第一档为本行业基准费率的120%,第二档为150%;下浮第一档为本行业基准费率的80%,第二档为50%。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四条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和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和所属行业费率档次等情况,确定用人单位缴费费率。 二、农民工工伤保险费报销申请中需要准备的资料 1.工伤认定结论书; 2.工伤医疗费用凭证; 3.劳动能力鉴定费支付凭证; 4.工伤人员需配置辅助器具的,提供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出具的辅助器具配置确认意见书和配置辅助器具的费用付款凭证; 5.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工)、协保人员,须提供劳动手册以及与承担工伤责任的用人单位签定的有效劳动合同、劳务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6.工伤人员的身份证、本人“实名制”银行结算帐户原件及复印件; 7.委托他人办理工伤保险待遇申请手续的,须提供委托人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填写完整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二份,其中个人申请的须经承担工伤责任的用人单位盖章; 9.其他相关材料。 三、农民工工伤保险费怎么报销流程 法律网提醒您,农民工工伤保险费报销流程具体如下: 1.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并进行调查核实; 3.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4.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工伤赔偿。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要求,属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限内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其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四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