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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挪用资金罪的形式有哪些
释义
    一、挪用资金罪的形式有哪些
    挪用资金罪的形式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挪用资金罪缓刑的条件是什么
    1.犯罪分子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犯罪分子是否有真正的悔罪表现,取决于犯罪分子是否有真正的悔罪表现,是否真诚悔过自新。只有真诚悔改自新,真正悔改的,才能适用缓刑。适用缓刑不再危害社会的,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适用缓刑不再危害社会的;
    3.犯罪分子必须不是累犯。
    
    三、挪用资金罪追诉时效如何计算
    法律网提醒您,挪用资金罪追诉时效最长是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
    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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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7:3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