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履行赠与合同责任的违约责任由谁承担 |
释义 | 一、不履行赠与合同责任的违约责任由谁承担 不履行赠与合同责任的违约责任可能由赠与人承担。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如果没有撤销赠与等情形的,构成违约行为。违约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符合上述违约的情形。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二、赠与人不履行赠与义务的情形 赠与人不履行赠与义务的情形: 1.经济状况显著恶化,致使严重影响企业的生产经济,或者使个人的家庭生活发生困难,不能维持自己的正常生计,不能履行扶养义务; 2.经济状况显著恶化,是发生在赠与合同成立之后,而不是成立之前。 ![]() 三、赠与合同如何可以撤销 赠与合同可以撤销的方式如下: 1.赠与物转移之前,明确通知对方撤销赠与合同; 2.赠与物转移之前,通过默示的方式撤销赠与; 3.到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行使撤销权撤销赠与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撤销赠与合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