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国劳动法辞退规定 |
释义 | 一、中国劳动法辞退规定 中国劳动法辞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况,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被劳动教养的。 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发生下列情况,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二、劳动法辞退员工支付赔偿的标准 劳动法辞退员工支付赔偿的标准如下: 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法律网提醒你,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三、劳动法工作时间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引用法条: [1]《本法》第三十六条 [2]《本法》第三十八条 [3]《本法》第三十九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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