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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职务侵占到公安机关怎么办
释义
    一、职务侵占到公安机关怎么办
    职务侵占到公安机关的处理如下:
    1.职务侵占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一经发现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即应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2.被侵占单位也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当接受,如果查证犯罪事实的,公安机关也会予以立案侦查。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第一百一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二、职务侵占罪与盗窃罪的差异在哪
    两种犯罪都是以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侵犯财产所有权的犯罪。二者的主要区别是:
    1.主体要件不同,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盗窃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犯罪对象不同,本罪对象只能是本单位的财物;而盗窃罪的对象是他人财物,包括公私财物,而且多为犯罪行为前不被自己所控制的他人财物。
    3.犯罪手段不同,本罪是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占实际掌管的本单位财物;而盗窃罪则是采用秘密窃取的手段获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三、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
    法律网提醒您,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是: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犯罪对象,是单位所有的各种财物,包括有体物与无体物;已在单位控制中的财物与应归单位收入的财物。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数额较大的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行为人利用其职务上所具有的主管、管理、经手单位财物的便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自己在职务上所具有的主管、管理或者经手本单位财物的方便条件。
    3.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能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
    4.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的目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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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6: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