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业主委员会职责有哪些 |
释义 |
一、业主委员会职责有哪些 (一)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接受广大业主的监督; (三)贯彻执行并督促业主遵守物业管理及其他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协助物业管理企业落实各项管理工作; (四)接受政府行政管理机构的监督指导,执行政府部门对本物业的管理事项提出的指令和要求; (五)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政策,不得违反业主大会的决定,不得损害业主公共利益。 二、业主委员会可以追究法律责任 (一)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 (二)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 根据《民典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如上所述,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的规定,以调整到实际损失的130%为原则,以体现违约金的惩罚性。 这些年来,旅游几乎已经成为了大多数普通民众在节假日期间首选的一种娱乐方式,可是也有很多民众因为当初选择的旅游社太不正规,真正体会了一把什么叫花钱找罪受的感觉,对于旅行社的某些肆无忌惮的侵犯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该维权就一定要正当维权。 违约金一般是双方商议的,但是在进行违约金的规定是,对于违约金是不适合太高或者是太低的,因为过高的违约金是不适合的,可以向法院提请减少违约金的请求,所以在违约金这一块还是要适当。 三、业主委员会的任期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性组织。业委会的权力基础是其对物业的所有权,它代表该物业的全体业主,对该物业有关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决定权。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2-3年,可连选连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由业主担任,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委员中推选 产生。一般说来,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委员会,根据物业管理区域规模大小,由5-15人组成。如北京新规定:凡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入住率超过50%,或首户入住已满2年的新建居住小区,均可组建业主委员会。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业主委员会职责有哪些的相关知识,通过上述文章的讲解,相信您已经知道业主委员会的职责有哪些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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