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偿使用什么意思 |
释义 | 一、无偿使用什么意思 无偿使用的意思是对该物拥有使用的权利,而无须支付任何经济上或物质上的报酬。 无偿使用合同中,其权利义务一般包含以下内容:出借人保证出借物能安全使用,告知借用人出借物存在的瑕疵及使用中应注意的事项;借用人应保证正确使用,因故意或过错造成出借物损害的,应承担赔偿修复的责任,用完后应归还借用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五十八条 基于合同关系等产生的占有,有关不动产或者动产的使用、收益、违约责任等,按照合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 第四百五十九条 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致使该不动产或者动产受到损害的,恶意占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百六十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占有人占有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及其孳息;但是,应当支付善意占有人因维护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支出的必要费用。 二、租赁合同可以签无偿使用吗? 可以签无偿合同,无偿出租是不收取任何租赁费用的出租,限期免租是在一段时间内不收取租赁费用,但是不等于其他时间段不收取租赁费用。不过在签订无偿租赁合同的时候,应该要注意一下房屋的地理位置房屋的使用期限和双方的权力义务。法律网提醒您,无偿租赁并不是说不要费用,只是在规定的时间期限之内是部要钱的,超过这个时间期限还是需要支付。 ![]() 三、无偿使用租赁合同需要交税吗? 无偿使用租赁合同需要交税。 1.无偿使用房产,实际的使用人是要负担房产租赁的租金。比如说,公司无偿使用法定代表人所有的房屋,公司是要负担因房屋租赁产生的税金,比如说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房产税、所得税,这是正常的,因为房租可以免,但应税劳务的税金是不能免的。公司承担也是理所应当的。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规定,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五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五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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