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未登记的不动产抵押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以不动产为抵押物担保债务的,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后生效,所以不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合同无效。不动产抵押登记,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动产购买价款抵押担保的优先权,动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是抵押物的价款,标的物交付后十日内办理抵押登记的,该抵押权人优先于抵押物买受人的其他担保物权人受偿,但是留置权人除外。
二、抵押合同中债务履行期限的规定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是《民法典》规定抵押合同中的提示性条款,是抵押合同中应当具有的内容。债务履行的期限,也称债务的清偿期或给付期,即债务人应履行债务的期限或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清偿债务的期限。抵押权是一种变价优先受偿权,也就是说,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权实现的主要条件就是被担保主债权的债务人到期末履行债务,所以,确定主债务的履行期有利于保护抵押人的利益。
三、不动产抵押登记的流程 1、 持有关办证材料到登记机构申请登记; 2、 符合受理条件的登记机关予以受理并出具回执; 3、 到不动产所在区地税窗口审核缴纳相关税费; 4、登记机构审核案卷; 5、登记机构将审核结果记载于登记簿; 6、权利人到收费领证窗口交费并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有关抵押登记的相关介绍,主要介绍了抵押合同的效力,根据法律规定不动产抵押的效力以登记为准,应当登记的没有登记,对外不发生法律效力,其次介绍了抵押合同履行期限的时间以及不动产抵押登记的流程,解答了未登记的不动产抵押合同有法律效力吗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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