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卖人在买卖合同中应承担哪些义务 |
释义 | 一、出卖人在买卖合同中应承担哪些义务 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义务分别有: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的义务;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对该标的物不享有任何权利的义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八条,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二、买卖合同效力如何确定 买卖合同的效力认定与合同的效力认定相差不多,但是作为买卖合同,出卖人应当对货物的品质有担保,并且双方都不能够是无权处分人,并且买卖双方都应该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买卖合同的内容不能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无权处分人签订的非善意取得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此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买卖合同也属于无效合同。买卖合同中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 三、买卖合同纠纷案如何收集证据 法律网提醒您,买卖合同纠纷案一般需要收集如下几个方面的证据: 1.书面的买卖合同证据; 2.履行合同义务的证据; 3.货物检验合格或已经验收合格的证据; 4.买方支付货款的证据,如银行转账凭证、转账支票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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