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可否为被告 |
释义 | 一、分公司可否为被告 分公司是可以单独作为被告的,这是由明确法律依据的:根据民事诉讼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二、什么是分公司 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在我国现行的《民法典》中,尚无母公司的概念,但对分公司及子公司已有原则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 1.概念 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权利,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是与总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在法律、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属于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2.联系与区别 (1)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 (2)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分公司的设立程序与一般意义上的公司设立程序不同,设立分公司只需办理简单的登记和开业手续。 (4)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公司经营决策机构。 (5)分公司名称为总公司名称后加分公司字样,其名称中虽有公司字样,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以上是一篇关于“分公司可否为被告”方面的介绍,主要介绍了分公司是否可以列为被告,还有分公司的概念以及分公司跟总公司的关系。除此以外,为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有必要的时候,建议当事人可以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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