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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般仲裁和劳动争议仲裁有什么区别
释义

普通仲裁与劳动争议仲裁的区别在于:(1)一般仲裁依据的法律依据不同;劳动争议仲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进行仲裁的
    (2)机构名称和性质不同
    普通仲裁的名称是**仲裁委员会,因为没有地区性的仲裁机构管辖权或级别管辖权;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分为**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县(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不同地区、不同层次受理案件
    (3)受理范围不同
    普通仲裁机构受理的案件范围是公民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纠纷,平等主体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案件范围包括:因职工被辞退、开除、辞退、辞职、自愿辞职引起的争议;因执行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等规定发生的争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处理的其他争议
    (4)适用原则和制度不同
    普通仲裁不设地区管辖和级别管辖;劳动争议仲裁具有地域管辖权和层级管辖权。在普通仲裁中,采用终审或终审制。裁决后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实行一审两裁制度。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在普通仲裁中,双方必须有仲裁协议或没有仲裁协议。当事人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机构不予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可以由一方当事人提起
    

(5)不同年限
    普通仲裁的期限一般为两年;劳动争议仲裁期限为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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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10:5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