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雇员补偿和雇主豁免 |
释义 |
不真实连带责任是指在第三人造成人身伤害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要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无论哪一方承担员工的人身伤害责任,另一方对受伤员工的赔偿责任将被免除。但是,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要求赔偿。职工不真正连带责任的条件是,职工人身损害的原因是第三人,而不是用人单位。第三人对劳动者损害的不真实连带责任不同于补充责任。有直接责任人先索赔的顺序问题。只有直接责任人不能或者不能完全承担赔偿责任时,受害人才能向补充责任人要求赔偿;在不真实连带责任中,发包人或者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承包或者分包业务的发包人没有相应的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受害人可以向任何一方请求赔偿,但不受本命令的限制,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身伤害的,应当与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同时,业主、分包商和业主之间存在责任分担问题,责任分担的确定应根据各方对人身伤害的过错程度和因果关系来确定。如果雇主不知道,雇主应承担赔偿责任,这与雇主和分包商无关,尽管雇主对雇员的赔偿责任不是过错责任,雇主对雇员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受到的任何损害不承担责任。如果用人单位能证明自己有免责事由,就不能承担责任。雇主的免责:一是不可抗力。不可抗力作为一般免责事由,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在任何情况下均可免除责任。二是员工的意图。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的故意行为负责,员工也不例外。雇主没有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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