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付款的四种具体形式包括什么 |
释义 | 一、合同付款的四种具体形式包括什么 买卖合同当中涉及到付款的问题,至于付款的方式分为了四种,包括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其他方式以及特殊的付款方式,比如有债务抵销、易货交易等等。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约定某一种付款方式,只要不违背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就行。 另外,约定的付款方式也要求建立在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基础之上。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四条 【金钱之债中对于履行币种约定不明时的处理】以支付金钱为内容的债,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以实际履行地的法定货币履行。 二、买卖合同纠纷管辖 管辖买卖合同纠纷的法院是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如果没有约定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 三、买卖合同需要公证吗 法律网提醒您,买卖合同不需要公证,只要依法成立,就具有法律效力。买卖合同具备以下条件就具有效力: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内容是双方真实合法的意思表示; 3.合同不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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