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地离婚怎么办理 |
释义 | 一、外地离婚怎么办理 1.对于外地离婚的办理,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离婚登记应当在男女双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进行。无论是男方还是女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都可以受理离婚登记申请。 2.当离婚的双方决定要离婚后,他们需要带着相关的证件,如户口簿、身份证和结婚证,以及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前往其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进行离婚登记。 3.如果符合登记条件,民政局会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二、离婚登记办理条件 离婚登记的办理条件主要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 1.离婚登记必须是在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前提下进行。 2.离婚登记的双方必须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3.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三、起诉离婚管辖规定 对于外地离婚的起诉管辖规定,主要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1.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2.如果夫妻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则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如果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则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欢迎随时向我们提问。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帮助。 您是否还有关于外地离婚的疑问?法律网随时为您提供专业法律意见。让我们一起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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