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的担保物权与抵押权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一、我国的担保物权与抵押权有什么区别 担保物权与抵押权的主要区别在于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的一种具体形式。 1.担保物权是一个广泛的概念,它涵盖了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的各种担保方式,以确保债务的履行。 2.抵押权则特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不动产或动产作为担保,不转移占有地交付给债权人,以担保债务的履行。 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二、担保物权的偿清顺序是怎样的 担保物权的偿清顺序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如果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如果顺序相同,则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2.如果顺序在先的抵押权与该财产的所有权归属一人时,该财产的所有权人可以以其抵押权对抗顺序在后的抵押权。 3.如果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清偿顺序则按照登记的优先于未登记的受偿,都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均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4.如果顺序在后的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先到期的,抵押权人只能就抵押物价值超出顺序在先的抵押担保债权的部分受偿。 三、设定担保物权的风险 1.设定担保物权时,担保人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作为担保人,一旦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担保人可能需要承担代偿责任,即用自己的财产来偿还债务。 2.担保人的财产可能会被冻结或查封,影响其正常使用和处置。因此,在设定担保物权时,担保人需要充分了解风险,并谨慎决策。 3.债权人也需要对担保人的还款能力和担保物的价值进行充分评估,以降低风险。 以上是对担保物权与抵押权区别、担保物权偿清顺序及设定担保物权风险的简要介绍。希望这些信息能够帮助您更好地了解担保物权的相关知识。 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全面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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