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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死亡怎么办
释义
    一、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死亡怎么办
    1.当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遗嘱将无效。
    2.被继承人可以选择重新立遗嘱,明确新的继承人。
    3.如果被继承人没有立新遗嘱,遗产将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分配。
    二、法定继承顺序解读
    法定继承顺序是《民法典》所规定的,它规定了在没有遗嘱或遗嘱无效的情况下,遗产如何分配。
    1.遗产将分配给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这些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不存在,那么遗产将分配给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2.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子女、父母和兄弟姐妹都有特定的定义,包括:
    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以及同父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房产继承的三种方式
    房产继承主要有三种方式。
    1.继承人可以自行准备相关材料,如遗嘱、死亡证明以及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等,然后前往房管部门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2.如果继承权纠纷已经通过法院审理并出具了生效的判决或调解书,继承人可以携带这些文书到房管部门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3.如果继承人自愿前往公证机构办理继承权公证,也可以凭借公证文书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根据《不动产登记实施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
    1.继承或受遗赠取得不动产的,当事人申请登记时,需要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全体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
    2.如果没有这些材料,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生效的法律文书。在房产继承过程中,如果继承人死亡,将按照法律上规定的继承顺序进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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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法条: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一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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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7 0:5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