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预告登记抵押权的效力 《民法典》中明确了预告登记抵押权的效力。 抵押权预告登记具有的法律效力是阻挡他人物权。 预告登记是指不动产物权变动所需要的条件尚未成就时,为限制债务人处分该不动产由请求权人向登记机关申请进行的预先登记。 二、实施处分权的限制 预告登记制度对登记名义人的处分权进行了限制。具体而言,预告登记后,登记名义人仍然可以办理非处分登记,如变更登记等。 对于处分登记,如房屋所有权转让登记、房屋抵押权登记等,则必须取得预告登记权利人的书面同意。这是因为处分登记涉及到预告登记权利人的利益,必须保障其权益不受损害。  三、合同与物权效力区别 在预告登记后,登记名义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仍然具有债权效力,即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仍然受到合同的约束。 由于预告登记的存在,该合同不能产生物权变动的法律效果。这体现了合同效力与物权效力的区别。 合同效力主要关注双方之间的约定和权利义务关系,而物权效力则关注物权的变动和归属。 预告登记抵押权涉及复杂法律条款,你是否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法律网上发起咨询,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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