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起诉离婚要先去法院吗? |
释义 | 起诉离婚要先去法院吗?如果是协议离婚,先去法院还是民政局都可以,如果夫妻双方意见不一致,民政局不会办理离婚手续,只能先到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应当先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法院进行调解,如果法院提调解不成,会依照法律开庭审理,依法做出判决。 1、民政局和法院没有先后顺序,只要两人自愿离婚且对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的协议,就可以去民政局登记离婚 2、如果两人未对上述问题达成一致协议,则民政局就会拒绝受理离婚登记,则当事人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 3、离婚登记手续: (1)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离婚登记。申请时,应持居民身份或户籍证明和《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情况属实,准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收回《结婚证》。 (2)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或双方要求离婚但对于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未达成协议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4、法律依据: 一、《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起诉离婚当事人也自行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起诉,当事人有决定权。起诉离婚需要以下步骤: 第一,原告提起民事诉讼,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立案。 第二,申请立案的时候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以及诉讼费。 第三,原告就其诉讼请求需要提交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据,比如财产的证据,孩子抚养的证据;第四,法院立案后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会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这表明了调解原则上是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凡能够调解的案件都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当事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如:被告下落不明的、出国的、患重病需住院治疗的)参加调解的,除本人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应当出具离与不离的书面意见。将调解作为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是基于身份关系本身的特点所决定的。通过调解结案有利于妥善化解当事人双方的矛盾,但达成调解协议,必须符合两个条件即自愿、合法。自愿必须是双方自愿。若一方不自愿,则没有调解的余地。合法不要求完全符合法律的规定,只要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即可。当然,法院也不能久调不决。 二、不能调解的离婚案件怎么办判决与上诉。 离婚案件当事人可以依法委托诉讼代理人。但即使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对于调解无效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应遵照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审判工作原则作出判决。在审判离婚案件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但宣告判决一律公开。 一审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有权依法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的,自调解书送达时起一审判决即失去法律效力;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是终审判决。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不得重新起诉,但被告则不受限制。 综上所述,起诉离婚要先去法院吗?夫妻双方达成离婚协议的,可以直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起诉法院,法院应当先进行调解,如果一方不能到庭,应当出具书面意见,表明态度,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正在接受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婚姻登记机构不予受理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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