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国刑法票据诈骗罪如何立案 |
释义 | 一、中国刑法票据诈骗罪如何立案 票据诈骗罪的定罪标准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明知是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而使用,或冒用他人的票据,或签发空头支票、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捏造其他票据事实,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 【票据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三)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 (四)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二、票据诈骗罪立案需要哪些证据 1.书面报案材料,单位报案应盖公章。 2.受害人、经手人等当事人如实陈述案发经过情况的书面材料。 3.提供犯罪嫌疑人使用的原始票据及合同协议、收付单据、承诺保证书和其他证据材料。 4.所损失物品的特征、照片。 5.受害单位资金、物品进出的会计资料、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6.提供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支票、汇票、本票)。 7.与案件有关的合同文本、补充协议、会议纪要(记录)、往来传真等。 8.被骗货物的出库单、运输单据等。 9.被骗资金进出记录、银行流水账及相关票据。 10.犯罪嫌疑人的账本、资金进出记录、银行流水账等。 三、票据诈骗罪立案后的缓刑条件 1.行为人的犯罪情节较轻;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悔罪表现;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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