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假币案件立案标准 |
释义 | 一、假币案件立案标准 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在四百张(枚)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二、什么是持有、使用假币罪 持有、使用假币罪,是指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故意持有或者使用,数额较大的行为。 [刑法条文] 第一百七十二条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相关法律] 《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二条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持有、使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五千元以下罚款。 三、持有、使用假币罪的量刑标准 本条之规定,犯持有、使用假币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以上量刑幅度中,“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和关于出售、购买或者运输伪造的货币罪的数额标准确定。即“总面值3000元以上或者币量300张以上”可以视为“数额巨大”,“总面值10万元以上或者币量10000张以上”可以视为“数额特别巨大”。 以上是一篇关于“假币案件立案标准”方面的介绍,主要介绍了假币案件立案标准,经过分析,可以得知,这种情况一般只需要持有四千元以上,又或者是四百张以上就可以立案追诉,除此以外,对于持有、使用假币罪,如果还有疑问,建议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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