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女抚养协议会不会需要公证 |
释义 | 一、子女抚养协议会不会需要公证 子女抚养协议不一定需要公证。 根据法律规定,只要协议书内容不违法、协议由当事人自愿签订、双方当事人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协议书由当事人签名或盖章后,协议书即具有法律效力。而进行公证的,只是对保证协议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予以证明,但是否经过公证,对协议书本身的法律效力不会产生影响。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子女抚养协议办理公证的材料 1.协议人双方的身份证件、户口簿(集体户籍的提供本人户口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2.已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提供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调解离婚的,提供判决书、调解书、法律文书生效证明); 3.子女的身份证件,出生医学证明等; 4.非婚生子女的,需提供亲子鉴定报告; 5.协议文本(可由公证处代书);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 三、子女抚养协议办理公证的程序 法律网提醒您,子女抚养协议办理公证的程序是: 1.申请与受理:当事人向公证机关提出办理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申请书,提供有关材料。公证机关要据当事人的申请作出是否接受办理的决定; 2.审查:公证机关(公证员)对当事人进行询问,审查相关材料,进行其他相关调查,审查公证对象的真实性、合法性; 3.出具公证文书:公证上机关根据审查结果,决定是否出具公证书。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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