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有什么? |
释义 | 一、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有什么? 适用遗嘱继承的条件: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 2.立遗嘱人死亡; 3.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4.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同时在被继承人之后死亡。 二、遗嘱继承纠纷是什么处理原则 法律网提醒您,遗嘱继承纠纷的处理原则是: 1.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如果被继承人没有订立遗嘱,也没有订立遗赠抚养协议,其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其中,对被继承人尽义务较多的,应当多分得遗产。 2.互谅互让、协商处理、充分发挥遗产效用原则。这一原则要求继承人在遗产处理的过程中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3.继承权男女平等原则。继承权男女平等。具体表现在:财产继承权不分男女,平等享有;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不分男女,应当均等。 三、遗嘱继承有哪些问题需要注意 遗嘱继承要注意如下问题: 1.遗嘱应当满足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条件,否则无效,且无效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2.继承应当按照遗赠扶养协议优于遗嘱,遗嘱优于法定继承的顺序办理; 3.要注意的其他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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