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评残需要什么手续? |
释义 | 一、工伤评残需要什么手续? 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3.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二、工伤评残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工伤评残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1.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2.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3.劳动能力鉴定费; 4.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其他。 ![]() 三、工伤评残需要哪些材料 1.工伤职工的身份证明; 2.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3.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的病历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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