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房产拍卖的法律程序是什么 |
释义 | 一、法院房产拍卖的法律程序是什么 法院房产拍卖的法律程序是: 1.评估价格:法院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价格评估。评估结果应当向当事人送达,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议。 2.作出强制拍卖的决定:价格评估完成后,法院可以组织当事人协商,将财产以评估价格抵债给申请执行人。 3.确定和委托拍卖机构:对拍卖机构的选定,应依照相关规定办理。拍卖机构确定后,法院与其协商签订《委托拍卖合同》。 4.发布公告与展示标的:拍卖机构接受委托后,将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进行拍卖公告和拍卖展示。 5.确定拍卖保留价:在拍卖会召开之前,法院应当以评估价格为基础确定拍卖保留价并告知拍卖机构。拍卖保留价应等于或低于评估价,不能超出评估价。 6.举行拍卖会:举行拍卖会时,法院一般应派员到场监拍,并将拍卖情况记入笔录;拍卖机构亦可邀请公证员到场进行公证。 7.确认拍卖结案:对拍卖结果,法院应依法进行审查,若发现恶意串通等情形,将依法裁定无效;若未发现上述情形,则应确认拍卖结果。 二、法院房产拍卖的条件 1.必须有拍卖根据。 强制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必须有根据,强制拍卖的根据主要是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和拍卖裁定书。因此,执行法院在委托拍卖前,必须作出拍卖裁定书。 2.被强制拍卖的物品必须已被查封或扣押。 查封或扣押是拍卖的前置条件,进人拍卖程序的被执行的物品,必须是已被查封。扣押的物品。如果尚未查封、扣押,执行法院尚未占有或控制被执行人的财产,委托拍卖机构拍卖就无物质条件,也不能完全保证买受人取得拍卖物。 3.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限内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三、法院房产拍卖要多久 法律网提醒您,法院执行拍卖房子需要六个月左右。委托评估机构对查封涉案房屋进行价值评估需要两个月左右,委托拍卖机构进行拍卖需要两个月左右,法律文书送达及公告送达需要两个月左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不申请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再行拍卖。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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