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证据证明力怎么认定 |
释义 | 一、刑事证据证明力怎么认定 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一)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 (二)书证原件或者与书证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 (三)物证原物或者与物证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照片、录像资料等; (四)一方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对物证或者现场的勘验笔录。 二、证据规则的若干规定 (一)证据包括: 1、当事人的陈述; 2、书证; 3、物证; 4、视听资料; 5、电子数据; 6、证人证言; 7、鉴定意见; 8、勘验笔录。 (二)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三) 举证期限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三、证据三性指的是什么 证据的“三性”是指证据的合法性、客观性和关联性三大特性。(一)证据合法性,侧重于形式,主要解决证据资格也就是证明能力的问题。(二)证据真实性,即证据所表达的事实或内容是真实的,不是臆想或虚构的。(三)证据关联性,是指证据与待证事实必须密切相关,具备证明待证事实的属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条规定,质证时,当事人应当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证据证明力有无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与辩驳。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刑事证据证明力怎么认定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在证据符合三性的条件下,当事人提出时,对方给予承认或者有异议但是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给予确认其证明力。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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