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业保险金按照什么发放 |
释义 | 一、失业保险金按照什么发放 失业保险金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标准发放。根据不同的地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行确定。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确定。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二、失业保险金发放条件 法律网提醒您,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即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 三、失业保险金申领的程序 1.由用人单位将失业人员的名单在7日内报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2.失业人员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照片以及解除劳动关系的材料向参保地市社保机构申请领取失业金。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申请进行初审,再由失业保险科审批。 4.对于符合领取条件的就会每月发放失业金。 引用法条: [1]《失业保险条例》第一十八条 [2]《失业保险条例》第一十四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