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全事故发生后如何上报 |
释义 | 一、安全事故发生后如何上报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安全事故后,要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采取抢救措施后,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二、发生安全事故后应该在多久内进行上报 一般安全事故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依据相关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法律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第十三条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三、发生安全事故上报的内容有什么 法律网提醒,发生安全事故上报的内容有: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同时通知公安、劳动保障、工会、人民检察院等相关部门。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事故单位发生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应立即上报事故情况。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三条 [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一十一条 [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一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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