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购企业支付对价的形式有哪些 |
释义 |
收购方支付对价的形式有哪些:(1)现金支付是指收购方支付一定数额的现金以取得对目标企业的所有权。现金并购是最简单、最快捷的支付方式。对于目标企业而言,不必承担证券风险,交割简单明了。缺点是目标公司的股东不能延迟资本利得的确认,不能享受税收优惠,不能拥有新公司的股东权益。对于购买方来说,现金支付是一种沉重的即时现金负担,需要有足够的现金头寸和融资能力,交易规模往往受到融资能力的制约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收购人可以现金方式支付收购上市公司价款,证券和现金与证券的结合。购买人以证券支付购买价款的,应当提供该证券发行人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和证券估值报告,并配合被收购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的尽职调查。购买人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债券支付购买价款的,债券上市交易的时间不得少于一个月。购买人以未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证券支付购买价款的,必须同时提供现金供被购买公司股东选择,并详细披露相关证券的托管情况,向被收购公司股东的交付方式和程序安排 收购人聘请的财务顾问应当对收购人支付收购价款的能力和资金来源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详细披露核查过程和依据,并说明买方是否具有投标能力。买方应在发出投标报价提示性公告的同时,至少提供下列一种安排,以确保其履行合同的能力: (1)如果购买价款是以现金支付的,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指定的银行缴存不低于买入总价20%的履约保证金;购买人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证券支付购买价款的,用于支付的全部证券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保管,除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外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