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起诉期限是什么 |
释义 | 一、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起诉期限是什么 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起诉期限是六个月。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行政赔偿诉讼必须满足哪些条件 行政赔偿诉讼必须满足的条件如下: 1.原告是行政侵权行为的受害人;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相应的事实根据; 4.行政赔偿争议必须属于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范围,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5.赔偿诉讼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 三、行政赔偿诉讼流程怎么规定 1.向法院递交起诉状。 2.法院受理,登记立案。 3.符合立案条件的,人民法院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 4.开庭审理。 5.作出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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