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师是否有权成为学生的监护人 |
释义 | 一、老师是否有权成为学生的监护人 老师不是学生的监护人。根据法律规定,学生的监护人是他们的父母。学生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学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的兄、姐按照顺序担任该学生的监护人。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二、可以撤销监护人的监护权情形 1.监护人有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2.监护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的; 3.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4.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三、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网提醒您,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法律是: 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 2.管理和保护被监护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的民事活动,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人发生争执时,代理其进行诉讼; 3.对被监护进行管理和教育,对被监护人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4.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5.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6.其它。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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