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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过了工伤认定时效能否提起人身损害赔偿
释义
    一、过了工伤认定时效能否提起人身损害赔偿
    申报工伤过了时效一般不能申请工伤赔偿,但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若当事人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等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
    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误申请时间的,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
    (一)不可抗力;
    (二)人身自由受到限制;
    (三)属于用人单位原因;
    (四)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
    (五)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
    二、工伤认定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准备的材料为:
    1.《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认定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
    2.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的医疗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工伤职工的身份证。
    法律网提醒您:办理申请认定时需要带齐相关证件,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
    
    三、可以认定属于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属于工伤的情形包括: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伤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而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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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7 1:1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