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因家庭暴力起诉离婚需要哪一些证明
释义
    一、因家庭暴力起诉离婚需要哪一些证明
    因家庭暴力起诉离婚需要以下证明:
    1.证人证言:发生家庭暴力时有可能会被其他人员目睹;
    2.验伤报告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的凭据;
    3.书证:受害人曾经向双方的或者是一方的工作单位求助过,工作单位的领导可以代表单位为其出具书证;
    4.报警记录:警方通常会在派出所对施暴者和受害人分别进行问话,并制作笔录。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家庭暴力起诉离婚的流程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开庭审理;
    6.法院做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三、家庭暴力起诉离婚法院立案时间
    起诉书上交到法院后,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6 11:5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