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怎样界定不属于行政诉讼的立案条件
释义
    一、怎样界定不属于行政诉讼的立案条件
    不属于行政诉讼的立案条件是:行政相对人因为行政行为存在较大数额的经济损失。根据法律规定,行政诉讼的立案条件如下:
    1.原告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是多久
    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是直接起诉的原则上为六个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开始计算。法律网提醒您,若是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行政诉讼的独特原则有哪些
    1.选择复议原则;
    2.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原则;
    3.具体行政行为不因诉讼而停止执行原则;
    4.不适用调解原则;
    5.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
    6.司法变更权有限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条为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3 10:0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