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生医疗事故时医院应该怎样正确处理 |
释义 | 一、发生医疗事故时医院应该怎样正确处理 当发生医疗事故时,无论对于医疗机构还是对于患者,应当采取什么样的方法来使问题得以解决哪,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医疗事故的处理一般可以通过三种途径: 1.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医患双方共同协商达成的解决方案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当然,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只具有合同上的法律效力。 2.由卫生行政部门主持进行调解:卫生行政部门在纠纷解决中,不做独立的意思表示,只起到促成当事人形成一致表示的目的。调解协议和协商协议一样,具有合同效力。 3.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所做出的判决和调解,都属于国家公权力对民事活动的干预,具有强制性、终局性和权威性。 二、医疗事故纠纷证据包括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医疗事故纠纷一般需要以下证据: 1.看病挂号时的挂号单; 2.诊断证明; 3.住院时的住院记录及病例; 4.看病住院时的缴费记录及各种费用的单据; 5.各种形式的检验报告和化验单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三、如何划分医疗事故责任比例 根据我国法律,医疗事故的责任划分如下: 1.完全责任,对医疗事故需要承担100%的责任; 2.主要责任,需要对医疗事故承担60%至90%的责任; 3.次要责任,需要对医疗事故承担20%至40%的责任; 4.轻微责任,需要对医疗事故承担不超过10%的责任。 由此可见医疗事故轻微责任承担的赔偿比例不超过10%。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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