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案件开庭审理都有哪些流程 |
释义 | 一、民事案件开庭审理都有哪些流程 民事开庭程序步骤是: 1.宣布开庭; 2.法庭调查。法庭调查又包括当事人陈述、举证质证; 3.法庭辩论。法庭辩论遵循先原告后被告,然后互相辩论的顺序,辩论的内容是双方当事人争论的焦点; 4.当庭调解。法庭会询问当事人是否调解,如果同意调解,可以休庭调解,如果不愿意调解,则进入宣判程序; 5.宣判。 二、民事案件开庭审理多久处判决书 民事案件开庭后多久下判决书,法律上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限。但是,对整个审理过程规定了明确的时限。如果是按简易程序审理,从立案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判决。如果按普通程序审理,立案后六个月以内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三、民事案件开庭审理后律师再介入案件可以吗 法律网提醒您,开庭后,如果需要律师是可以再请律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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