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分割 |
释义 | 一、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分割,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解决,但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对相应的财产进行分割处理。一般没有特殊的情况,夫妻共同财产均分分割是原则,但法院会同时考虑照顾女方,以及照顾无过错一方和抚养孩子一方的利益。若一方存在重婚、家暴、虐待、遗弃或者与第三者同居的情形,则无过错一方还可就相应的存在以上情形,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夫妻共同财产有什么特征 法律网提醒您,夫妻共同财产的特征有: 1.夫妻共有财产的主体必须是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夫妻。不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男女,不适应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 2.夫妻共同财产的取得时间必须是夫妻婚姻关系的存续期间,也就是从婚姻关系成立之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双方离婚之时。需要注意的是,夫妻分居期间和离婚判决生效前所得的财产,均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 3.已经办理了婚姻但还未共同生活的夫妻,一方或双方取得的礼物、礼金以及所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产为个人所有。 4.婚姻当事人就财产为共有还是归个人所有产生争议,又无法查证的,都可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房产证单独所有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房产证单独所有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房子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如果是婚后一方父母买的房子,明确表示只赠与给一方所有的,归一方单独所有。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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