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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噪音扰民案件需要哪些证据
释义
    一、噪音扰民案件需要哪些证据
    噪音扰民案件需要的证据是能够证明噪音存在的证据,比如证人证言、录音、当事人陈述等。
    证据包括:
    1.当事人的陈述;
    2.书证;
    3.物证;
    4.视听资料;
    5.电子数据;
    6.证人证言;
    7.鉴定意见;
    8.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二、噪音扰民怎么起诉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开庭审理;
    6.法院做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三、多少分贝可以投诉噪音扰民
    60分贝以上可以投诉噪音扰民。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环境噪声限值昼间为60分贝,夜间为50分贝。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实施后,居民可以直接依据生活安宁权来维权,要求法院判决侵权方停止侵害、排除妨害等法律责任。
    所谓私人生活安宁权,就是自然人享有的维持安稳宁静的私生活状态并排除他人不发侵扰、侵害的权利。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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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19:4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