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业保险办理的具体步骤是什么 |
释义 | 一、失业保险办理的具体步骤是什么 办理失业保险手续: 1.用人单位开具离职证明,告知社保经办机构; 2.失业人员持离职证明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3.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险五大项目中的一个,失业保险是指劳动者由于非本人原因暂时失去工作,致使工资收入中断而失去维持生计来源,并在重新寻找新的就业机会时,从国家或社会获得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二、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条件 1.在领取之前,按照规定,用人单位和员工已经缴纳失业金够一年或者一年以上的,具体如下: (1)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 (2)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 (3)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2.非员工本人的原因而离职的; 3.在失业之后,员工有意向继续寻找工作,并且具有个人求职要求的。 ![]() 三、失业保险金能领取多久 法律网提醒您,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是以下几点:. 1.被保险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5.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其超过5年的部分,按照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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