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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界定企业所得税的合理支出
释义
    一、如何界定企业所得税的合理支出
    企业所得税的合理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企业所得税不得扣除的项目如下: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5.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6.赞助支出;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8.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二、清算公司企业所得税应该如何处理
    公司清算时,企业所得税是公司的债务,由清算组清偿完职工工资和各项福利待遇后,对所得税进行清缴。清偿完所有债务后,清算程序结束。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注销】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三、股东转让股权公司需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法律网提醒您,公司股权转让要交企业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的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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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9:1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