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案立案的规定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一、盗窃案立案的规定标准是什么 盗窃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 2.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 3.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 4.其他立案标准。 二、一般盗窃案件多久结案 一般盗窃案件结案的时间:如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 三、盗窃罪不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盗窃罪不起诉的条件是: 1.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2.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3.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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