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有哪些 |
释义 | 一、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的范围是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期限是: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2年,供热与供冷系统2个采暖期、供冷期,屋面防水工程和屋内防渗漏工程5年。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可以依据国家颁布的有关合同示范文本拟定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专用条款,并特别注意以下条款: 1.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和内容; 2.工期,包括整体工程的开、竣工工期以及中间交付工程的开、竣工工期; 3.工程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 4.工程造价; 5.工程验收及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方式、支付方式; 6.设计文件及概算预算、技术资料的提供日期及提供方式; 7.材料的供应及材料进场期限; 8.工程变更; 9.违约、索赔和争议; 10.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三、建筑工程发包的方式都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建筑工程施工的发包方式有两种:招标发包、直接发包。 1.招标发包是指由建设单位设定标的并编制反映其建设内容与要求的合同文件,吸引承包人参与竞争,按照特定程序择优选择,达成合意并签订合同。 2.直接发包是指由发包人直接选定特定的承包人,与其进行直接协商谈判,对工程建设达成一致协议后,与其签订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发包方式。 引用法条: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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