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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出卖人在买卖合同中有哪些法律义务
释义
    一、出卖人在买卖合同中有哪些法律义务
    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合同义务具体包括:
    1.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
    2.按约定的质量、数量、价款、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标的物;
    3.标的物权利及质量瑕疵担保义务。
    二、出卖人有哪些权利
    以房屋买卖为例:
    1.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收取房屋价金。出卖人可以自己请求买受人交付,也可以诉诸法院请求追交,甚至可以因买受人未按规定交付货主而解除合同、合同解除的同时,出卖人有权要求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
    2.出卖人有按规定的时间和方法向买受人交付房屋的权利。如果超过规定的时间买受人不接受房屋,在此期间房屋发生意外而毁损、灭失,出卖人不必承担责任。
    
    三、出卖人违约怎么办
    法律网提醒您,卖方违约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也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且要求卖方赔偿因为其违约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在合同中有违约条款的按照违约条款处理;没有违约条款的就买方因此遭受的房屋差价损失、转售利益损失等可得利益损失进行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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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8:3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