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生儿出生证明必须一个月内办理么 |
释义 |
一、新生儿出生证明必须一个月内办理么 新生儿出生证明必须一个月内办理。由婴儿的家属在产妇出院前,携带《孕产妇保健手册》或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婴儿父母的户口本、身份证、生育证在户口所在地辖区妇幼保健机构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二、办理新生儿出生证明所需材料有哪些 1.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双方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 3.夫妻双方结婚证; 4.凡是婚内新生儿申报户口超过出生时间一年的,除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需出具婴儿母亲生产时所在医院分娩证明或者病例档案复印件。 法律网提醒您,婴儿出生一个月以内,应当申报出生登记。婴儿出生后,因故一个月内未办理出生登记的,公安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在核实情况后,应准予补办登记。因故超期两年以上的,由分、县局户政管理部门审核后补办登记。责任区民警应及时掌握情况,督促责任区内常住人口为其新生婴儿申报出生登记。 三、新生儿入户口后多久可以办医保 刚出生的宝宝就可以办医保。 办理的具体方法如下: 1.携带户口本、父母结婚证及宝宝出生医学证明到辖区派出所给宝宝上户。 2.上好户口后,携带户口本至辖区内街道办事处或者社保办即可办理宝宝的医保。 宝宝出生三个月内办理医保卡的,享受医保待遇就从出生之日开始算起。 如果超过三个月不到一岁办理的,那么就从办理次月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如果超过一岁才办理的,那么就要等次年1月1日才能享受医保待遇。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