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处理遭到强拆的房屋问题 |
释义 | 一、如何处理遭到强拆的房屋问题 如下处理遭到强拆的房屋问题: 1.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 2.调解解决。在有关组织(如人民调解委员会)或中间人的主持下,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并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促使双方当事人自主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 3.诉讼解决。通过打官司解决,它指纠纷当事人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审理,作出判决或裁定,通过当事人对生效裁判的自觉履行或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而解决纠纷。 二、非法强制拆迁应该怎么起诉 非法强制拆迁应该起诉流程如下: 1.确定非法强制拆迁的行为机关; 2.收集非法强制拆迁的证据,如照片、视频等证据; 3.准备起诉状,到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三、根据规定违建被强拆有补偿吗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规定违建被强拆没有补偿。被认定为违章建筑的,被拆迁人无权主张拆迁补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可以直接强制拆除并不需要给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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