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过期的机动车交强险需要做哪些处理 |
释义 | 一、过期的机动车交强险需要做哪些处理 过期的机动车交强险需要做的处理是及时续保。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两倍罚款。 二、交强险可以退保吗 法律网提醒您,通常情况下交强险是不可以退保的,但是交强险符合法律规定的是可以退保的: 1.被保险机动车依法注销登记的; 2.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 3.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4.交强险未生效能退。 车主可以携带好车险保单和本人身份证前往保险公司办理退保手续,未生效的交强险退保一般可以退还全额保费,而商业车险未生效的时候退保,则通常还需要扣除手续费之后才能退还剩余保费。 ![]() 三、交强险理赔的限额 交强险理赔限额如下: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4.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引用法条: [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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