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判断追讨欠款的诉讼时效 |
释义 | 一、如何判断追讨欠款的诉讼时效 追讨欠款的诉讼时效是3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追讨欠款的诉讼程序 1.确定管辖法院 起诉前要确定的首要问题是向哪个法院起诉。原告可以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都比较远,也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写起诉状 起诉状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原告信息、被告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3.整理证据 准备证据资料,制作证据清单。对于欠钱不还这类案件,我们一般要提供借条、转账记录、催款记录等能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事实的证据,尽可能完整地还原借款过程、原告是否有催款、被告是否有还款等情况。 4.立案 即到被告人所在地法院提交起诉状并提供证据。法院立案庭会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等候审理判决 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一般案件6个月法院审结,6个月不能审结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 三、欠款诉讼费谁承担 法律网提醒您,欠款诉讼费一般是败诉方承担。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2]《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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