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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了如何分担房子贷款
释义
    一、离婚了如何分担房子贷款
    1、夫妻双方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所以尚未还清的贷款也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的债务,所以双方必须共同承担还款的义务。
    2、如果两个人感情破裂,离婚了,该负债仍然需要夫妻共同来偿还。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经过协商也可由其中一方进行偿还。
    3、如果离婚后购买房屋的一方无力支付房屋贷款,银行仍有权向其配偶追偿。未获取房屋的一方代替另一方向银行偿还了房屋贷款后,代偿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追偿。也就是说,对外或者说对于银行来说,债务人仍然是双方,银行可以向任何一方进行追偿。但是夫妻内部是可以约定房产归属以及债务如何分担的,但仅在夫妻双方之间生效,不可以对抗债权人,如果银行向约定不用分担债务的一方主张了债权后,该方可以向另外一方追偿。
    
    二、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感情确已破裂”是实体性规定,是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这些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例如婚前隐瞒精神病、无和好可能、没有建立起夫妻感情、一方有不良恶习,屡教不改,严重影响夫妻生活的。
    三、我国法律中关于离婚审理期限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简单来说,如果该房屋属于夫妻二人在没离婚时共同购买的,则属于二人的共同财产,还贷也属于二人的共同债务,需要一同负责;但是夫妻双方也可以通过协商来决定谁负责还贷。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离婚了如何分担房子贷款的相关内容,若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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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10: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