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卖合同对抵押权人是否有拒绝权 |
释义 | 一、买卖合同对抵押权人是否有拒绝权 买卖合同不可以对抗抵押权人,房屋设立了抵押权后,房屋可以买卖,但买卖房屋所得价款要优先偿还抵押债权,注销抵押后,买受人才能办理过户登记。 我国法律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二、买卖合同纠纷处理策略 法律网提醒您,买卖合同纠纷处理策略有: 1.协商,当事人可以沟通达成一致; 2.调解,应当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3.仲裁,合同约定了仲裁条款或者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的,应当申请仲裁; 4.诉讼,以上方式无法解决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三、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怎么约定 买卖合同违约责任约定方式是合同签订后,一方违约的,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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