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申报的特别情形包括哪些内容 |
释义 | 一、债权申报的特别情形包括哪些内容 债权申报有下列特别的情形: 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2.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3.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也可以进行申报。 二、债权人申报期限是多久 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是有时间限制的。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人民法院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需要提醒的是,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三、完备的债权申报材料包括什么 债权申报所需要的材料包括: 1.债权申报书。 2.债权证据材料。 3.如计算利息,应附详细的计息清单。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5.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有效的身份证明。 7.其他应提供的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并编制债权表。 债权表和债权申报材料由管理人保存,供利害关系人查阅。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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